不给老婆生活费算遗弃吗
我和老公结婚几年了,最近他一直不给我生活费,我现在没工作没收入,生活很困难。我就想知道他这种不给我生活费的行为,在法律上算不算遗弃啊?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看看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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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单纯不给老婆生活费不一定就属于遗弃。首先,咱们来了解下什么是遗弃,遗弃指的是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遗弃罪则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如果妻子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丈夫不给生活费通常不违反法律规定;但要是妻子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比如失去劳动能力、生病、是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等情况,丈夫不给生活费,就可能涉及遗弃问题。 不过,即便妻子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丈夫不给生活费要构成遗弃罪,还得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像长期不给生活费,导致妻子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甚至生病得不到治疗等严重后果,才可能被认定为遗弃罪。 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妻子可以先和丈夫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妻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丈夫给付扶养费。若认为丈夫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在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丈夫有能力支付但拒绝支付,以及因不给生活费造成严重后果等证据后,还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相关概念: 遗弃: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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