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我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说要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合不合法,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相应的权益。想问问大家,合同到期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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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它涉及到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的问题。终止一般是指因合同期限届满等法定事由而使合同关系消灭;解除则通常是指在合同期限内,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提前结束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当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自动结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公司提出以不低于原来的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和你续签合同,但是你不愿意,公司因此解除合同,这是合法且不用给你经济补偿的。 然而,如果是用人单位决定不续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提出和你续签合同,或者提出的续签条件比原来差,那么公司的这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虽然也是基于合同到期,但公司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关键在于判断是哪一方不愿意续签以及续签条件是否合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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