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两年后就无效了吗?
我之前拿到了一份调解书,最近才想起来这事。现在距离拿到调解书已经过去两年多了,我有点担心它是不是已经无效了。我不太清楚调解书的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是不是过了两年就没效力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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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一般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予以确认的法律文书。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通常并不会因为时间过去两年就无效。 调解书一旦生效,就永久有效。生效的调解书与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它确定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都应当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不过,这里涉及到一个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需要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超过两年才申请,在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时,法院可能不会受理执行申请,但这并不意味着调解书本身无效。所以,调解书本身是永久有效的,但申请强制执行有两年的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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