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过了诉讼时效就没事了吗?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给别人,当时没太在意还款时间,现在发现好像过了诉讼时效,对方还是没还钱。我想问下,是不是过了诉讼时效他就可以不用还我钱了,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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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欠债不还过了诉讼时效并非就完全没事了。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你要在一定时间内去法院告对方还钱,超过这个时间,法院可能就不帮你强制对方还钱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不过,过了诉讼时效,只是丧失了胜诉权,并不意味着债权债务关系就消灭了。也就是说,债务本身还是存在的。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还款义务,之后不能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返还。 要是你遇到这种情况,即便过了诉讼时效,也可以尝试和债务人沟通,让他重新确认债务。如果债务人同意履行或者重新出具还款计划等,诉讼时效就可能重新计算。另外,也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来证明你一直在主张权利,比如有书面的催款记录等,这也可能对维护你的权益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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