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防卫过当属不属于故意伤害?

我之前和人起冲突,对方先动手打我,我反抗的时候可能用力过猛把对方打伤了。现在对方说我这是故意伤害,要我赔偿。我觉得我是正当防卫,只是可能有点过当。我想知道,防卫过当在法律上到底属不属于故意伤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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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卫过当
  • #故意伤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防卫过当是否属于故意伤害,需要从二者的概念、构成要件等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来解释一下防卫过当。防卫过当指的是正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但是如果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就会变成防卫过当。比如,别人只是轻轻地推了你一下,你却拿刀把对方砍成重伤,这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再说说故意伤害。故意伤害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里强调的是“故意”,也就是行为人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并且实施了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主观方面。防卫过当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防卫,是在制止不法侵害的过程中超过了必要限度,并不是故意要去伤害对方。而故意伤害的行为人主观上就是想伤害他人。例如,在防卫过当的案件中,行为人可能一开始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侵害,只是在防卫时由于紧张、慌乱等原因,采取的措施超出了合理范围。而故意伤害则是行为人主动地、有意识地去伤害他人。 所以,一般情况下,防卫过当不属于故意伤害。防卫过当虽然造成了重大损害,但本质上还是防卫行为,只是超过了必要限度。不过,如果在某些情况下,防卫人在防卫过程中产生了伤害对方的故意,并且实施了相应的行为,那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例如,当不法侵害人已经停止侵害,而防卫人却继续对其进行攻击,这时就有可能转化为故意伤害。 总之,判断防卫过当是否属于故意伤害,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行为过程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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