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小产权房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探讨开发小产权房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小产权房和非法经营罪的概念。小产权房一般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而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对于开发小产权房的行为,判断其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土地使用方面,如果开发小产权房未经合法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这是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例如,将农业用地直接用于建设住宅出售,这种行为扰乱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但仅土地使用违法不一定就构成非法经营罪,还需要结合是否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从经营角度来看,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开发、销售等相关的合法资质,就擅自进行小产权房的开发和销售活动,这可能符合非法经营罪中“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这一兜底条款。不过,司法实践中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是有一定标准的,通常会考虑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给国家和他人造成的损失等因素。比如,开发的小产权房数量较多、销售金额巨大、引发大量购房者权益纠纷等情况,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然而,并不是所有开发小产权房的行为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有些情况下,可能只是违反了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方面的行政法规,会面临行政处罚,如拆除违法建筑、罚款等。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开发小产权房就构成非法经营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总之,在开发小产权房时,相关主体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各项开发、销售资质,避免陷入法律风险。如果对相关行为的合法性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