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经济补偿金算加班费吗?
我被公司辞退了,公司给了一笔经济补偿金。我平时加班挺多的,不知道这笔经济补偿金里包不包含加班费。我就想弄清楚,辞退经济补偿金到底算不算加班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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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辞退经济补偿金不算加班费。 辞退经济补偿金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它是为了弥补劳动者因失去工作而可能面临的生活困难和再就业压力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加班费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额外提供劳动所应获得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从法律规定和两者的性质来看,它们有着不同的计算依据和目的。所以,辞退经济补偿金中是不包含加班费的。如果劳动者存在加班的情况,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另行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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