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离婚协议书就算离婚了吗
最近和另一半写好了离婚协议书,把财产、孩子抚养权这些都商量好了,也都写在协议里了。但是因为一些事情,还没去民政局办手续。心里有点犯嘀咕,就想问问,光有这份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算离婚了吗?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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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离婚协议书不算离婚。婚姻关系的解除,要以民政局的离婚证或者法院出的生效的离婚裁判文书为准。 离婚协议可以看作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所附条件就是必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没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前,离婚协议书仅仅成立,但不具备法律效力。 目前我国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离婚方式。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夫妻要针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而且现在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先去民政局申请,30天后若都没反悔,再一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要是选择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才解除。 所以,只有离婚协议书不能算离婚,一定要完成法定的离婚程序才行。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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