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已经起草好离婚协议了。但不知道这个离婚协议需不需要去公证。不公证的话,担心协议效力有问题;去公证又怕麻烦,想了解一下离婚协议到底要不要公证呢?
展开


在探讨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离婚协议的定义。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简单来说,就是夫妻打算和平分开时,对各种事情怎么处理达成的一个书面约定。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表明,只要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双方在上面签字,那么该离婚协议在夫妻双方之间就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离婚协议并不以公证作为生效的要件。 那么,公证有什么作用呢?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对于离婚协议进行公证,能够增强协议的证明力。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在日后如果发生纠纷,在法庭上法官会更倾向于认可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而且在一些情况下,比如涉及房产过户等事宜时,有些部门可能会要求提供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 虽然公证不是离婚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但也有一些情况建议进行公证。比如,协议中涉及的财产比较复杂,像有多处房产、大额存款、股权等;或者一方可能存在不诚信的风险,担心日后反悔不履行协议。通过公证,可以增加协议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是否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即使不公证,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同样受法律保护;如果为了增强证明力、避免日后纠纷等原因,也可以选择进行公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