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了离婚协议就不算离婚了吗?

我和另一半签了离婚协议,里面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都做了约定。但之后一直没去办离婚手续,现在我有点疑惑,签了这个协议,我们到底算离没离婚啊?我就想弄清楚签了协议没办手续在法律上到底是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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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签了离婚协议并不意味着已经离婚。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只是双方对于离婚相关事宜的一种约定,但并不直接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有在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如果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才解除。 所以,仅仅签订离婚协议,而没有经过上述法定的离婚程序,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即使签订了离婚协议,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也不能依据离婚协议要求强制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等法定程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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