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是否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我和我对象打算离婚,但是我俩现在工作的城市和户籍所在地不是同一个地方,平时工作也挺忙的,回去一趟不容易。想问问离婚一定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吗,在现在工作的城市能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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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是否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需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确定。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通常是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的。这里的户籍所在地指的是夫妻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的地方。如果夫妻双方都不在户籍所在地,而是在外地生活,那么在外地是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在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必须回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 其次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并不一定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在外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不是必须去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一般要到户籍所在地,而诉讼离婚则存在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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