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必须在登记结婚地办理吗?

我和我爱人在A地登记结婚,现在因为工作原因,我们都在B地生活。最近我们打算离婚,想知道离婚手续是不是必须回A地办理,还是在B地也能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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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不一定必须在登记结婚地办理,这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确定。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不要求必须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只要到夫妻双方中任意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例如,夫妻二人在甲地登记结婚,但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是乙地,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在乙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其次是诉讼离婚。通常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诉讼离婚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夫妻双方都离开原住所地到外地工作生活,被告在某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原告就可以在该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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