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须有冷静期吗?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听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可我想尽快离了,不想拖。就想问问,离婚是不是必须得经过冷静期啊?有没有办法能不经过这个冷静期直接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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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并不是在所有离婚情形下都必须经历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存联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在协议离婚的程序中,冷静期是法定的必经程序。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就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离婚的程序,夫妻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因素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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