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签了离婚协议就算离婚了吗
我和老公前段时间写好了离婚协议,他也签字了。但之后因为一些事又耽搁了,没去办后续手续。我就想弄清楚,就他签了这离婚协议,我们现在算离婚了吗?想了解下签了离婚协议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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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签了离婚协议并不一定算离婚。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离婚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条件。 首先,要明确离婚协议本身只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它并不直接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解除。所以仅男方签了离婚协议,没有经过这些完整的离婚登记流程,不算离婚。 若是诉讼离婚,人民法院会先行主持调解,如果双方对离婚本身、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会出具民事调解书。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若只是男方签了相关协议,而女方未签,或者调解书未送达双方签收,婚姻关系也未解除。 总之,离婚不是仅靠一方签协议就能完成的,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完成相应步骤后,婚姻关系才会真正解除。 相关概念: 离婚登记:是自愿离婚的夫妻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在夫妻申请协议离婚时,从申请到正式领取离婚证之间设置的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以避免冲动离婚 。 离婚调解书:是在离婚诉讼中,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和离婚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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