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时约定财产归另一方是否有效?


在离婚时,双方约定财产归另一方是否有效,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判断。下面我们详细探讨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而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约定财产归另一方,那么这种约定本质上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方面来看,双方都需要是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人。比如,双方都精神正常,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么这个约定很可能是无效的。 意思表示真实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这意味着双方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做出的约定,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例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的方式,迫使对方签订财产归自己的约定,这种约定就不是真实意思表示,是可以被撤销的。 此外,约定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比如,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而导致另一方生活陷入极度困难,无法维持基本生活,这种约定可能会被认为违背了公平原则和公序良俗,从而不被法律认可。 另外,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即使双方约定财产归另一方,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双方离婚时约定财产归另一方是否有效,要综合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等因素。在签订这类约定时,双方应当谨慎考虑,确保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