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婚财产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和前妻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签了财产协议。现在我有点后悔协议里的财产分配,想知道这份已经离婚后签订的财产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啊?我就怕稀里糊涂签了又不算数,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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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离婚财产协议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财产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合同,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一致约定。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只要这份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它就是有效的。这里所说的真实意思表达,就是说双方都是自愿签订协议,没有受到任何强迫。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协议不能约定将非法所得进行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已离婚财产协议通常是书面形式,符合合同订立的形式要求。 不过,如果一方能够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对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自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请求是有时间限制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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