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签的婚前财产协议是否有效?
我和前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可之后我们又签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现在我有点担心这份协议到底有没有效力,毕竟是离婚后才签的。我想弄清楚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协议是否有效,它会受到怎样的法律约束呢?
展开


在探讨离婚后签的婚前财产协议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就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达成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婚前财产协议是在结婚前签订的,以明确双方婚前财产的情况。 然而,对于离婚后签订的所谓“婚前财产协议”,我们不能简单地认定其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后签订该协议的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份协议是有效的。 虽然是离婚后签订,但从本质上看,它可以视为双方对之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可能涉及的财产问题的一种重新约定和安排。例如,如果协议中对双方之前的婚前财产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和确认,只要符合上述有效条件,法律是会予以认可和保护的。 不过,如果该协议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比如约定逃避法定义务、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等情况,那么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而且,如果签订协议时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以,判断离婚后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审查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