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人房产过户给孙子算继承吗?

我家老人把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了孙子,我不太明白这种情况算不算是继承。老人是直接办理的过户手续,也没立遗嘱啥的。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到底算不算继承啊,想弄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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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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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老人房产过户给孙子是否算继承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继承”的法律概念。继承,通俗来讲,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名下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或者遗嘱指定,由继承人依法取得。这里的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可以继承遗产的人,像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遗嘱继承人则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指定的可以继承遗产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就表明,继承的发生是以被继承人死亡为前提条件的。 老人将房产过户给孙子,通常存在两种常见情形。一种是在老人在世时就办理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不属于继承。从法律上来说,这更像是一种赠与行为。赠与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老人是赠与人,孙子是受赠人,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完成过户登记,房产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孙子。比如,老人出于对孙子的疼爱,自愿将房产过户给他,这就是典型的赠与。 另一种情形,如果老人是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在自己去世后将房产留给孙子,等老人去世后,孙子按照遗嘱取得房产,这才属于遗嘱继承。不过,这里要注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孙子并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所以这种情况严格来说属于遗赠。 综上所述,老人在世时直接将房产过户给孙子不算继承;只有在老人去世后,孙子依据老人的遗嘱取得房产,才可能涉及继承(遗赠)相关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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