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归还后是否会判刑?


挪用公款归还后是否会被判刑,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挪用公款罪的概念。挪用公款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这里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接下来分析归还公款这一情节对量刑的影响。如果挪用公款后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但是,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即使归还了公款,也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进行非法活动本身社会危害性较大,法律对此打击力度也较大。 此外,司法实践中还会综合考虑挪用公款的动机、用途、挪用时间长短、造成的后果等因素。例如,挪用公款时间较短,没有给单位造成实际损失,且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小,归还公款后可能会得到相对较轻的处罚甚至不被判刑。但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用于高风险的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即便归还了公款,也可能会被判刑。 总之,挪用公款归还后是否判刑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