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资已给劳务公司,但劳务公司没给工人发放,用人单位有责任再发吗?

我是用人单位,已经把工人工资给了劳务公司,可劳务公司没把钱发给工人。现在工人找我要工资,我也很无奈,我已经给过钱了呀。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还有责任再给工人发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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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发放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判断用人单位是否有责任再给工人发放工资,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从法律层面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也就是说,在正常的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有直接向工人发放工资的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按照与劳务公司的约定,将工资足额支付给了劳务公司,那么从一般情况来看,用人单位已经履行了自己在工资支付方面的合同义务。劳务公司没有将工资发放给工人,这属于劳务公司违反其与工人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人应该向劳务公司主张支付工资。此时,用人单位通常没有责任再次发放工资。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用人单位在明知劳务公司可能存在拖欠工资风险的情况下,仍然将工资支付给劳务公司,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务公司恶意串通损害工人利益等,那么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情况下工人有可能要求用人单位再次支付工资。另外,如果当地有特殊的政策法规,要求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承担一定的监管或兜底责任,用人单位也可能需要再次支付工资。所以,具体责任的认定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如果遇到纠纷,建议通过协商、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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