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了但不结婚算骗婚吗?


在探讨订婚不结婚是否算骗婚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骗婚的概念。骗婚,通常是指一方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与另一方建立婚姻关系或类似关系,从而骗取财物。简单来说,就是用欺骗的办法让人结婚,然后把别人的钱弄到手。 从法律规定来看,目前我国《民法典》并没有直接对“骗婚”作出明确的定义。然而,对于婚姻关系中涉及的财产问题,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以作为判断和处理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订婚不结婚是否构成骗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一方在订婚时就没有结婚的真实意愿,只是为了骗取另一方的彩礼或其他财物,并且采用了虚构事实(比如编造自己的经济状况、家庭背景等)、隐瞒重要信息(如已有配偶、重大疾病等)等欺骗手段,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骗婚。例如,甲某虚构自己是公司高管的身份,与乙某订婚并收取了高额彩礼,之后以各种理由拒绝结婚且不退还彩礼,这种情况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骗婚。 但如果只是因为双方在相处过程中,感情出现问题,或者因一些客观原因(如家庭反对、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一方改变主意不想结婚,而在订婚时并没有欺骗的故意,那么通常不构成骗婚。比如,丙某和丁某订婚之后,丙某突然被查出患有严重疾病,考虑到可能会给丁某带来负担,于是决定不结婚,这种情况就不属于骗婚。 在遇到订婚不结婚的情况时,如果涉及到彩礼返还问题,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存在骗婚行为以及是否支持彩礼返还的请求。总之,判断订婚不结婚是否算骗婚,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欺骗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