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酒店临时工生病是否算工伤?
我在防疫酒店做临时工,工作期间生病了。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毕竟我是在工作期间生病的,但又不确定临时工有没有这方面的权益。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我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工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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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防疫酒店临时工生病是否算工伤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对于防疫酒店临时工来说,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感染了与防疫相关的疾病,比如感染了新冠病毒等,那么是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因为他们在防疫酒店工作,本身就是为了防疫这一公共利益,并且是在工作过程中感染的疾病,符合工伤认定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这一条件。 但如果生病与工作没有直接关系,比如是因为自身原本就有的慢性疾病发作等,那么通常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所以,防疫酒店临时工生病是否算工伤,关键在于生病与工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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