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股权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通常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双方。这是考虑到在婚姻关系中,夫妻财产有一定的整体性。 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这很好理解,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说这只是个人的债务,和另一方无关;还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并且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这种情况下,就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般来说,个人违约之债通常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如果债务虽然是以一方个人名义产生的,但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用股权债务的资金来支付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费用等。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关键在于证据。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需要提供相应证据来证明。比如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凭证等。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共同意思表示: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一方事后追认等明确同意承担债务的意思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