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是罪名吗?
我跟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攻击我,我反抗的时候可能下手重了点,把对方打伤了。有人说我这是防卫过当,我有点担心这是不是算犯罪了。我就想知道防卫过当到底是不是个具体的罪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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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防卫过当指的是,在进行正当防卫的时候,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从而造成了重大损害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原本是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不受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但这个行为的力度太大了,超出了合理的范围,还导致了比较严重的后果。 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没有将防卫过当列为一个独立的罪名。不过,防卫过当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具体要定什么罪名,得根据防卫过当所符合的刑法分则的具体条文来确定。比如说,如果在防卫过程中,导致对方重伤或者死亡,那就可能会分别按照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来定罪。 在量刑方面,《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于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防卫过当本身是在防卫的前提下发生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只是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所以,在处罚时会考虑到这个特殊情况,给予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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