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我想知道在日常生活中,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到底是怎么回事。有一次和别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我还手了,我就担心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属于防卫过当。所以特别想搞清楚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定义和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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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简单来说,就是当我们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要是因为这种正当防卫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例如,当有人正在对你实施暴力抢劫,你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采取必要的措施反抗,像推开对方、抢夺凶器等,这就是正当防卫。 而防卫过当,指的是正当防卫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对于防卫过当的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不过在处罚的时候,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比如,别人只是轻轻推了你一下,你却拿起旁边的棍子将对方打成重伤,这就很可能构成防卫过当了。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还规定了特殊正当防卫,也就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哪怕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用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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