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就是故意伤害吗?
我之前在和别人起冲突的时候进行了防卫,但好像有点过了头。现在对方说我这是故意伤害,可我当时真没想伤害他,就是为了保护自己。我不太清楚防卫过当和故意伤害到底怎么区分,想知道防卫过当是不是就算故意伤害啊?
展开


防卫过当并不等同于故意伤害。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二者的区别。 防卫过当是指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但如果防卫行为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故意伤害则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并且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者的关键区别在于主观故意。防卫过当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防卫,只是防卫行为超出了必要限度;而故意伤害的行为人主观上就是想要伤害他人。例如,在面对他人轻微的推搡时,使用致命武器进行反击,导致对方重伤,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但如果是事先就心怀不满,故意找机会对他人进行殴打,那就属于故意伤害。 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防卫过当就是故意伤害,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