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和故意伤害如何区分?
我和别人起了冲突,当时对方先动手打我,我还手了,但下手可能有点重,对方受了伤。现在有人说我这是故意伤害,可我觉得自己是在防卫。我想知道防卫过当和故意伤害到底怎么区分,我这种情况算哪一种呢?
展开


防卫过当和故意伤害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下面为您详细区分。 防卫过当是指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比如,有人无缘无故打你,你为了保护自己还手,这就是正当防卫。但如果对方只是轻轻推了你一下,你却拿凶器把对方打成重伤,这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故意伤害则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并且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比如,因为和别人有矛盾,就主动去殴打对方,这种行为就是故意伤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方面和行为目的。防卫过当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防卫,只是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而故意伤害的行为人主观上就是想伤害他人。在判断时,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不法侵害的性质、强度、手段,防卫行为的方式、强度、造成的后果等因素。 结合您的情况,要判断是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需要看对方先动手的程度、您还手的方式和造成的后果等。如果对方的攻击行为并不严重,而您还手造成了对方严重受伤,就可能存在防卫过当的嫌疑;如果您是在对方攻击已经停止或者威胁已经解除后,仍然对其进行攻击,那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