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看守所检察是怎样进行的?


在我国,看守所检察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看守所的监管活动依法、公正进行,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新形势下的看守所检察,主要是指在社会发展、法治进步的大背景下,依据新的要求和情况开展的检察工作。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了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职权,其中就包括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同时,《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对看守所检察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其次,在检察内容方面,主要包括对收押、释放、羁押期限的检察。对于收押,检察人员会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收押、违法收押等情况。例如,不能将依法不应当羁押的人员收押进看守所。在释放环节,会监督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释放人员,防止错放或者该放不放的情况发生。对于羁押期限,会关注是否存在超期羁押现象,确保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再者,对监管活动的检察也是重点。这包括看守所的安全防范、生活卫生、教育管理等方面。检察人员会检查看守所的设施是否安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在生活卫生方面,会查看在押人员的饮食、居住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标准,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在教育管理上,会监督是否依法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改造,是否存在体罚、虐待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对看守所的职务犯罪侦查也是看守所检察的一部分。如果发现看守所工作人员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行为,检察机关会依法进行侦查和处理,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最后,在新形势下,看守所检察也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比如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督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提高检察效率和效果。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共同维护看守所的安全稳定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