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是刑法刑名吗?
我和人起冲突时为了保护自己反抗了,对方受伤严重说我防卫过当要告我。我不太懂,就想问问防卫过当在刑法里算一个单独的刑名吗?我这种情况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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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并不是刑法中的一个独立刑名。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防卫过当的概念。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正当防卫是大家都熟悉的一种权利,当我们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以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然而,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那就构成了防卫过当。比如,小偷偷东西,你把小偷打伤制止他是正当防卫,但要是小偷已经被制服,你还继续殴打致其重伤,这可能就属于防卫过当了。 从法律条文来看,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表明,刑法并没有将防卫过当列为一个独立的罪名。 当出现防卫过当的情况时,要根据具体的犯罪行为和造成的后果,按照刑法分则中相应的罪名来定罪量刑。例如,如果防卫过当导致他人重伤,可能会按照过失致人重伤罪来处理;要是导致他人死亡,可能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综上所述,防卫过当本身不是刑法上的一个独立刑名,而是在正当防卫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案情依据刑法分则的相关罪名来确定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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