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2024年执行程序属于审理程序的一种吗?

我在处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现在到了执行阶段。我不太清楚执行程序和审理程序之间的关系,想知道在2024年的法律规定下,执行程序是不是属于审理程序的一种呢?我很疑惑这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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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执行程序并不属于审理程序的一种,它们是两个不同且相互关联的程序,各自有着不同的目的、任务和法律规定。 审理程序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对各类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程序。其核心目的是查明案件事实,适用相关法律,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判断和裁决。审理程序又可以细分为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等。一审程序是案件的初次审理,人民法院会通过开庭审理等方式,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辩论,审查证据,以确定案件事实,并依据法律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对一审判决的审查和监督,二审法院会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并作出维持原判、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等处理。再审程序则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而设立的特殊程序。 而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程序。执行程序的启动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前提,其目的是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当义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执行措施,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执行。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审理程序和执行程序分别进行了规定。其中,第十二章至第十七章规定了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审理程序的内容;而第三编则专门规定了执行程序,包括执行的申请和移送、执行措施、执行中止和终结等内容。这也充分说明执行程序和审理程序是相互独立的程序。 综上所述,执行程序和审理程序是我国司法程序中两个不同的阶段,它们在目的、任务和法律规定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执行程序不属于审理程序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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