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给完了再给钱是否合法?
我每个月都按时给了孩子抚养费,可孩子他妈说孩子最近报兴趣班费用高,让我再给点钱。我已经给完抚养费了,再给钱的话合不合法呢?我有点担心这样做会有什么法律问题。
展开


在探讨抚养费给完后再给钱是否合法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抚养费的概念。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它是保障孩子正常生活和成长所必需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从法律层面来看,当按照协议或判决支付完抚养费后,额外再给钱这种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一方面,如果是基于自愿,出于对孩子的关爱和额外照顾,额外给予孩子一定的经济支持,这是被法律所允许的,因为法律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另一方面,如果是因为孩子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如突发重大疾病、需要参加特殊的教育课程等,导致原有的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孩子的实际需求,此时给予额外的钱也是合理合法的。因为法律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不过,如果一方以威胁、强迫等非法手段要求另一方在支付完抚养费后再给钱,那么这种行为就是不合法的。因为这种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抚养费给完了再给钱是否合法,关键在于给钱的原因和方式是否合理合法。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