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对方同事捏造事实诽谤是否算诽谤罪?
我因为和一个人有矛盾,一时冲动向他同事捏造了一些关于他的不实信息。现在有点担心自己的行为会不会构成诽谤罪,想知道在法律上,像我这样向对方同事捏造事实诽谤的情况,到底算不算诽谤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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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里涉及几个关键概念。“捏造事实”就是无中生有,编造虚假的情况。“散布”则是将捏造的事实传播出去,让不特定的人知晓。“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这些虚假事实,让别人对被诽谤的人产生不好的看法。“情节严重”是判定是否构成诽谤罪的重要条件,一般包括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以及诽谤手段恶劣、内容恶毒、影响极坏等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所以,向对方同事捏造事实诽谤的行为,不一定就构成诽谤罪。如果只是偶尔为之,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不构成犯罪,但可能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对方可以要求你承担民事责任,比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只有当这种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会构成诽谤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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