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实际转账的厂子是否属于我们?
我和朋友一起弄了个厂子,当时说好了一起出钱,但后来朋友没实际转账。现在厂子经营得还不错,我就有点犯嘀咕,这没实际转账的情况下,这厂子到底属不属于我们俩啊?我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认定的。
展开


在判断没有实际转账的厂子是否属于当事人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我们要明确“属于”在法律层面通常意味着对厂子拥有所有权或相应权益。 从合同角度来看,如果当事人之间签订了关于厂子的相关协议,例如合伙协议、投资协议等,即使没有实际转账,协议本身可能已经对厂子的归属和各方权益进行了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如果协议是各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即便一方没有按照协议实际转账出资,也不影响协议中关于厂子归属等条款的效力,未出资方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必然丧失其在协议中约定的对厂子的权益。 从实际经营角度分析,如果未实际转账的一方参与了厂子的实际经营管理,提供了技术、劳务等其他形式的贡献,这也可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对厂子拥有一定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资金投入,但通过其他形式的付出,也可能成为合伙关系的一部分,从而享有相应权益。 然而,如果既没有实际转账,又没有签订相关协议,也未参与厂子的经营管理,那么从法律上较难认定其对厂子拥有权益。因为在法律上,权益的取得通常需要有合法的依据,如合同约定、出资行为、实际贡献等。如果仅仅是口头上说参与厂子,但没有任何实际行动和法律文件的支撑,是难以主张对厂子的所有权或其他权益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