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离婚协议还债算违法吗
和另一半离婚时在协议里明确了债务承担方式,可对方到现在都没按协议还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对方算违法吗?要是算违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要是不算违法那我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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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离婚协议还债不算违法。离婚协议本质上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约定,它对协议双方有法律约束力,但并不具备像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以及公证书那样的强制执行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这里明确了离婚协议里对债务处理的约定是有效的,只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如果一方未按离婚协议还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判决,那么胜诉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也就是说虽然不按离婚协议还债本身不算违法,但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借助法院的力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通过诉讼,将双方的协议转化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以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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