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关于债务的处分能对抗债权人吗


离婚协议关于债务的处分一般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简单来说,夫妻之间在离婚协议里对债务怎么承担做出的约定,只在夫妻他们两个人之间有效力,对外面对债权人来说是没有作用的。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明确指出,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也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举个例子,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协议约定债务都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依然可以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还钱。要是一方承担了超过离婚协议中约定自己该承担的债务,之后可以向另一方追讨。这就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夫妻通过离婚协议恶意逃避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判断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很关键。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借钱去赌博,这明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只要能拿出证据,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相关概念: 连带责任:就是说在债务关系里,几个债务人对债务都有全部清偿的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个或者几个债务人还钱。 夫妻共同债务: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主要基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