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可以申请重新评估吗?
我家房子要拆迁了,拆迁方给的评估结果我觉得不合理,价格比市场行情低很多。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申请重新评估啊?申请的话有什么条件和流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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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是可以申请重新评估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通俗来讲,如果您觉得拆迁方给出的房屋评估结果不合理,您是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申请重新评估的。这是法律赋予您的正当权利,目的是保证拆迁过程的公平公正,确保您能得到合理的补偿。 申请重新评估也是有一定流程的。当您收到评估报告后,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是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原评估机构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如果复核后您还是对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在整个过程中,您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材料,比如评估报告、复核申请、鉴定申请等,这些材料在维护您的权益时可能会起到重要作用。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来进行操作,这样才能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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