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出售其父亲名下房屋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在讨论冒名出售其父亲名下房屋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判断冒名出售其父亲名下房屋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关键在于是否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及“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这两个核心要件。 如果冒名者在出售房屋时,将售房款据为己有,且没有将情况告知父亲,也没有打算对父亲和买家进行合理补偿,这很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同时,冒名者冒用父亲名义与买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使得买家基于错误认识而支付购房款,这就符合“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情形,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然而,如果冒名者虽然冒名出售了房屋,但只是暂时借用售房款,并且有打算及时归还或者对父亲和买家进行妥善处理,不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那么一般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不过,这种冒名出售行为仍然可能构成民事上的无权处分,买家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冒名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冒名者的主观动机、行为方式、事后态度等。而且,合同诈骗罪的认定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所差异。所以,具体到冒名出售其父亲名下房屋的案件,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准确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