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在闵行区起诉离婚,法院的判决是依据多方面因素来决定的。首先,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夫妻双方能够消除矛盾,互相包容,达成和好协议,那么法院就不会准许离婚。 要是法院认为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到无法挽回的程度,并且经过调解也没有效果,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批准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就是说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对配偶、孩子等家庭成员进行殴打、辱骂、不给饭吃等恶劣行为;(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长期沉迷这些不良行为且经过多次教育仍不改正;(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注意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开居住满两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涉及到孩子抚养权方面,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会考虑孩子平时主要跟谁生活、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教育背景等因素。 财产分配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存款等,会在考虑上述原则下进行合理分配。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