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开公司虚假宣传时,购房者该如何进行索赔?
最近买房时发现房开公司宣传的小区配套设施和实际交房情况差距很大,像承诺的健身房、幼儿园都没有。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具体该怎么索赔,索赔的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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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开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时,购房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索赔: 首先,要明确索赔依据。若房开公司的宣传资料对房屋及相关设施作出了明确说明和承诺,且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即便未载入合同,也应视为合同内容。例如宣传小区绿化率达80%,实际却远未达到,这就构成违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这种情况下房开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确定赔偿范围。如果造成了购房者的实际损失,如因虚假宣传导致购房者多支付了购房款,或者因配套设施缺失影响了房屋的使用价值等,房开公司应赔偿实际损失。若实际损失难以准确计量,可依照侵权方从侵权行为中所获收益来酌定赔偿数额。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若房开公司涉嫌虚假广告欺诈,需按购房者需求,额外补偿所受损失,赔付金额为购买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的三倍,若低于500元,则以500元计。若开发商违约,还需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双倍定金赔付及损害赔偿。 再者,选择索赔途径。购房者可以与房开公司协商和解,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还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对房开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查处;若与房开公司达成了仲裁协议,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若协商、调解等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购房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索赔过程中,购房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宣传资料、购房合同、实际交房情况的照片、视频等,以支持自己的索赔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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