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前年度加计抵减多抵扣了该怎么办?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时发现,以前年度加计抵减存在多抵扣的情况。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会不会面临税务风险?具体的解决办法是什么?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展开 view-more
  • #加计抵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现以前年度加计抵减多抵扣的情况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加计抵减的概念。加计抵减是国家为促进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推出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一定比例,抵减应纳税额。 如果出现以前年度加计抵减多抵扣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但在加计抵减多抵扣的情况下,通常需要纳税人主动进行更正。 具体操作上,纳税人应首先对以前年度多抵扣的加计抵减额进行准确计算。然后,通过更正以前年度的纳税申报表,调减加计抵减额,并补缴相应的税款和滞纳金。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 在处理过程中,要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完成调整和补缴手续。若不及时处理,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不仅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因此,主动、及时、准确地处理以前年度加计抵减多抵扣问题,是避免税务风险的重要措施。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