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增值税加计抵减多抵了需要补缴税吗?

我在进行增值税加计抵减申报时,可能因为计算失误多抵了一部分税款。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有问题,是不是一定要补缴多抵的税呢?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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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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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加计抵减是国家为促进经济发展、扶持特定行业而出台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出一个加计抵减额,用来抵减应纳税额。 不过,如果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加计抵减多抵的情况,是需要补缴税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同时,当纳税人加计抵减多抵,也就是少缴纳了应纳税款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果纳税人发现自己加计抵减多抵了,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和滞纳金。若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存在多抵情况,除了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所以,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纳税人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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