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年底余额该如何处理?
我在做企业税务申报时,发现加计抵减有年底余额。不太清楚这部分余额在税务上要怎么处理,不知道是可以留到下一年继续用,还是有其他规定。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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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是国家为促进经济发展、扶持特定行业而出台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虚拟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门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 对于加计抵减年底余额的处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第一,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第二,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第三,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也就是说,加计抵减年底若有余额,是可以结转到下一年继续抵减应纳税额的。这种规定体现了税收政策的灵活性和对企业的扶持,使得企业能够充分享受加计抵减的优惠,减轻税收负担。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应准确核算加计抵减额,并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抵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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