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生育津贴离婚时是否要平分?
我是一名女性,最近在处理离婚的事情。我之前领取了一笔生育津贴,现在前夫要求平分这笔钱。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来说,生育津贴在离婚时到底要不要平分,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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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本质上是对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从法律性质来看,生育津贴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基于女职工生育这一特定身份而获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以及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虽然生育津贴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人身损害赔偿,但它与女职工的生育行为紧密相关,具有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基本生活的功能,和女职工的人身密切联系。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认为生育津贴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平分。因为这笔津贴是对女职工生育付出的一种经济补偿,主要用于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活和恢复身体等方面的支出。如果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能会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不符合生育津贴设立的初衷。所以,一般情况下,女性生育津贴在离婚时不需要平分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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