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虚假宣传该怎么赔偿?


商品房虚假宣传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若开发商的虚假宣传给购房者造成了实际损失,那么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例如,宣传中承诺有大型商场配套,但实际没有,导致购房者生活不便,因需要到更远的地方购物而产生额外的交通费用等,这些额外费用就是实际损失,开发商需要对此进行赔偿。依据在于民事赔偿的基本原则,即损害填补原则,侵权人应当对其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使被侵权人的权益恢复到未受损害前的状态。 其次,当实际损失难以准确计量时,赔偿金额则参照侵权方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来确定。比如,开发商通过虚假宣传吸引了大量购房者,房价因此上涨,其多获得的利润部分就可能被视为侵权所得利益,以此作为赔偿依据。这是基于公平和合理的原则,在无法确定具体损失时,以侵权人的获利来衡量赔偿数额,防止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而获利。 再者,如果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构成违约,购房者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若该商品房销售广告的内容被记入正式的销售合同,那么这些内容就可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违反这些合同内容,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如果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涉及欺诈,购房者还可以追究卖家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双倍定金赔偿及相应损失赔偿。例如,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进行虚假宣传,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后,如果该虚假宣传行为被定性为诈骗案件,开发商应按消费者要求承担额外三倍购货价款或服务费的赔偿责任,若赔偿金额低于500元,则应补足至500元。购房者在遇到商品房虚假宣传问题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宣传资料、购房合同、实际情况的照片或视频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