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虚假宣传是否可以假一赔三?
最近想买套商品房,结果发现开发商宣传和实际情况有出入,比如承诺的配套设施根本没有。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商品房虚假宣传的情况,自己能不能要求开发商假一赔三。想具体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方法。
展开


商品房虚假宣传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求假一赔三的。 首先,需要明确“假一赔三”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其次,对于商品房虚假宣传是否构成欺诈需要具体分析。在商品房买卖中,即便行政机关对于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已经进行了认定,法院仍应根据民事法律关于欺诈的规定,对于该行为是否构成民事法律意义上的欺诈进行严格认定。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商在宣传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并且这些虚假信息对购房者的购买决策产生了实质性影响,那么就可能构成欺诈。例如,开发商宣传小区有游泳池、健身房等配套设施,但实际交房后却没有,而购房者正是因为这些配套设施才决定购买该房屋,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欺诈,购房者可以要求假一赔三。 最后,如果购房者发现商品房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宣传资料、购房合同、聊天记录等,并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