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属于偷税罪?

我公司之前有人为了少缴税,虚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很担心这是不是就构成偷税罪了,会让公司和相关人员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我想了解下,从法律上来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行为是不是就等同于偷税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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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等同于偷税罪,以下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这两个概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之一的。通俗来讲,就是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开具的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不符。而偷税罪现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表述为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少交或者不交应该缴纳的税款。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来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有单独的罪名的。《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逃税罪,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逃税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有着不同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重点在于虚开发票这个行为本身,而逃税罪更侧重于通过各种手段逃避缴纳税款的结果。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偷税罪(逃税罪)。不过在实际情况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很多时候是为了偷税,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同时涉及两个罪名,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来进行判断和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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