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的条件及程序分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是确定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事故以及事故责任程度的重要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医疗事故鉴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是医疗事故鉴定的条件。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要构成医疗事故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一,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其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其三,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其四,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最后,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并进行鉴定。 接着说说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第一步是申请。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若患者一方单独要求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步是受理。医学会在收到鉴定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鉴定费用。 第三步是鉴定。医学会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鉴定组会通过查阅病历资料、询问双方当事人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然后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讨论,最后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结论。 第四步是出具鉴定书。鉴定结论作出后,医学会会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