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公证的遗嘱会作废吗?

我爷爷去世前立了份遗嘱,把房子留给我。这份遗嘱是他亲自写的,也签了名,但没去公证处公证。现在家里其他人不承认这份遗嘱,说没公证就无效。我想知道,没公证的遗嘱真的会作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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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没公证的遗嘱并不会当然作废。下面为您详细解读: 首先,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的形式多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到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六种法定遗嘱形式。 对于自书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也就是说,只要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即便没有经过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比如老张自己亲笔写了一份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儿子小张,老张在遗嘱上签了名,还写清楚了日期,这份遗嘱就是有效的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其他形式的遗嘱也都有各自的生效条件。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只要符合这些法定条件,这些遗嘱即使没有公证,同样是有效的。 只有当遗嘱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或者存在其他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时,遗嘱才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遗嘱是受欺诈、胁迫所立,又或者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所以,没公证的遗嘱不一定会作废,关键要看该遗嘱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即便没有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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