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单位楼下下车摔伤是否算工伤?
我每天开车去上班,今天到单位楼下下车时不小心摔伤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毕竟已经到单位附近了,但又不是在单位里面受伤,我该怎么判断自己这属不属于工伤范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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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到单位楼下下车摔伤是否算工伤,需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其中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明确提到了上下班途中特定类型事故的工伤认定。同时,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 对于到单位楼下下车摔伤的情况,如果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并且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比如被其他车辆碰撞等情况。但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滑倒等非交通事故原因导致的摔伤,通常是不符合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的。 另外,虽然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然而单位楼下严格意义上不一定属于工作场所,下车这个行为也很难界定为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所以一般情况下,单纯自己下车摔伤认定为工伤存在一定难度。不过,每个具体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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