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门口摔伤是否算工伤?
我今天在单位门口不小心摔伤了,现在心里很担心,不确定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想知道在法律上,像我这样在单位门口摔伤到底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呀,要是算的话后续该怎么处理呢?
展开


在单位门口摔伤不一定就必然算工伤,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来了解一下工伤这个概念。工伤简单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受到的伤害以及患职业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等多种情况。 对于在单位门口摔伤而言,如果是在工作时间,且因为工作原因在单位门口摔伤,比如是急着去上班打卡,或者刚下班因为工作上的事情折返单位门口,那么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另外,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单位门口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伤,也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比如提前到单位门口准备当天工作所需工具,或者下班后在单位门口整理当天工作文件等情况下摔伤。 不过,如果是完全因为自身不小心,比如自己走路玩手机不看路,或者在单位门口进行与工作毫无关系的活动时摔伤,那就不太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要是怀疑自己在单位门口的摔伤可能属于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再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相关人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